继2006年和2008年批准并公布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,日前,国务院再次批准并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(共计191项)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(共计164项)。其中,壮医药(壮医药线点灸、疗法)、彝医药(彝医水膏药疗法)、傣医药(睡药疗法)、维吾尔医药(维药传统炮制技艺、木尼孜其木斯力汤药制作技艺、食物疗法、库西台法)等4项传统医药项目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此外,民间文学《李时珍传说》,传统体育项目“华佗五禽戏”也被一起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此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中有7项传统医药项目,分别是中医诊法(葛氏捏筋拍打疗法、王氏脊椎疗法、道虎壁王氏中医妇科、朱氏推拿疗法、张一帖内科疗法)、中医传统制剂方法(达仁堂清宫寿桃丸传统制作技艺、定坤丹制作技艺、六神丸制作技艺、致和堂膏滋药制作技艺、季德胜蛇药制作技艺、朱养心传统膏药制作技艺、漳州片仔癀制作技艺、夏氏丹药制作技艺、马应龙眼药制作技艺、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、保滋堂保婴丹制作技艺、桐君阁传统丸剂制作技艺)、针灸(陆氏针灸疗法)、中医正骨疗法(武氏正骨疗法、张氏骨伤疗法、章氏骨伤疗法、林氏骨伤疗法)、藏医药(藏医骨伤疗法)、蒙医药(蒙医传统正骨术、蒙医正骨疗法、血衰症疗法)、苗医药(癫痫症疗法、钻节风疗法)等。
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从2009年开始,此次入围的355项(新增191项,扩展164项)是由文化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直单位申报的3136个项目进行认真审议后最终产生的。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创造、传承的关于自然、人体、疾病的知识和实践体系,蕴藏着巨大的文化、经济价值。近年来,我国非常重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,国务院分别于2006年6月和2008年6月批准并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其中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传统医药项目9项,扩展项目5项;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传统医药项目8项。去年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也明确指出,要加强中医药文物、古迹保护,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,加大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,为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了良好条件。
2005年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开展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以申报国家和联合国名录工作为突破口,达到以申报促进保护的目的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,在北京、成都举办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展览,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竞答、培训、研讨活动,广泛地宣传和展示了中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并荣获“太阳神鸟金奖”和“文化部遗产日奖”。